C.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


C.1.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按下式计算:
Nl=KNgAe (C.1.1)
式中 Nl ——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(次/a);
K——校正系数,在一般情况下取1,在以下情况取下列数值: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;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建筑物取1.7;位于河边、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、地下水露头处、土山顶部、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,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取1.5;
Ng——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[次/(km2·a)]。按(C.1.2)式确定;
Ae——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(km2),按(C.1.3-2)、(C.1.3-3)式确定。
C. 1.2 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按下式计算:

Ng=0.024Td1.3 (C.1.2)

式中 Td——年平均雷暴日。
C.1.3 建筑物等效面积Ae为其实际平面积向外扩大后的面积,其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建筑物的高度H小于100m时,其每边的扩大宽度和等效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:

式中 D——建筑物每边的扩大宽度(m);
L、W、H——建筑物的长、宽、高(m)。
建筑物平面积扩大后的等效面积Ae如图C. 1.3中的虚线所包围的面积。
2 建筑物的高H等于或大于100m时,建筑物每边的扩大宽度D应按等于建筑物的高H计算。建筑物的等效面积应按下式计算确定:

Ae=[LW+2H(L十W)+ πH2]·10-6 (C.1.3-3)

 3 当建筑物各部位的高度不同时,应沿建筑物周边逐点算出最大扩大宽度,其等效面积Ae应按每点最大扩大宽度外端的连接线所包围的面积计算。

建筑物的等效面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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